识别侵犯专利权行为

阅读:5 2026-02-06 10:22:10

什么是侵犯专利权行为?

侵犯专利权行为,是指在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了某一项专利权,不仅需要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涉案专利进行技术对比,判断所述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还应当对被控侵权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无法直接得出被控侵权行为构成侵权的结论。

 

侵犯专利权行为有哪些?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制造专利产品是指实际生产出符合专利技术特征的产品。使用专利产品指将该产品用于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许诺销售则是明确表示愿意销售该专利产品,比如通过广告、展示等方式。销售即把专利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进口是将专利产品从境外引入国内。此外,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属于实施专利的范畴。这些行为的界定为判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实施专利包括制造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也就是生产具有该外观设计特征的产品。许诺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同样是通过各种途径表明有销售该产品的意愿。销售是实际进行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进口则是将境外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引入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行为的规定,有助于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相关行为。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如何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具有侵犯专利权行为?

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具有侵犯专利权行为,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1)被控侵权人是否存在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2)被控侵权人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否在专利授权之后且在专利权保护期内;

(3)被控侵权人是否经专利权人许可、是否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以及是否被《专利法》明确规定为不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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