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遇到同日申请该如何?

阅读:12 2025-12-12 10:46:15

在商标注册中,我们时常会提醒注册人:我国商标制度是注册在先原则,都是按天计算的,哪怕晚一天,别人商标就会核准注册,自己商标则会被驳回;所以,注册商标要趁早,确定好商标就要抓紧提交,防止被他人抢先。

 

然而,往往就会有一部分商标在申请注册中遇到同日申请,注册人应当如何应对呢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已经说的非常清楚,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同日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商标局首先会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申请人收到通知后需要在30日内提供在先使用商标的证据,证据包括带有生产日期的产品照片、合同、发票等,要体现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同时要有时间,才属于有效的使用证据。


商标局在收到证据后对商标使用的先后进行判定,使用在先者授予商标权。


很多情况下注册人都没有使用申请中的商标,如果双方都未使用、使用时间相同或证据无效,商标局会继续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将商标申请权交于当事人自行决定;当事人双方协商成功,即可提交协商结果证明,商标局依协商结果裁定商标权归谁所有,如果协商未果,商标局会再次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当事人依据通知时间、地址及所需资料准备后准时抽签。


抽签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1)直到抽签截止时间结束,双方均未到场。商标局视为双方均放弃了同日申请的商标,结果同时驳回了双方的申请。


2)同日申请抽签当日,A公司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按时到场并完整提交了相关材料,B公司既未亲自到场也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到场。A公司因B公司弃权,自然中签。


3)A、B公司均到场,通过抽签结果,公证员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写入《关于xx商标抽签决定书》


虽然同日申请有很多环节可能争取到商标的申请权,但终归只有一半的机率,且如果走到抽签环节,耗费的时间远超一个正常的商标注册时间,甚至几年都没有结果。所以,委托专业负责的代理机构及时申请注册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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