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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商标代理过程中经常会对注册人说:商标名称确定下来,赶早不赶晚,一定要第一时间申请提交注册!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国内商标日申请量达1-2万件,在这种情况下,同一个商标名称被不同的人在同一天申请,甚至比你提前一天申请也不足为奇!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简单来说,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谁先申请就是谁的!哪怕只早了一天。所以说,当你商标名称确定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提交注册申请,晚一步可能就被他人抢先了。尤其是已经开始使用的商标,一旦被竞争对手抢先注册,可能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甚至最终失去商标的专用权。到时候要么只能将经营多年的品牌拱手让人,要么就要花几十倍、几百倍的价格去买,那就得不偿失了!
同一天申请也是比较麻烦,要经过提供使用证据、协商、抽签等多个程序,耽误几年时间不说,最终还有可能不是自己的。
因此,注册商标一定一定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