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的旅程中,申请人有时会遭遇 “拦路虎”—— 找不到完全匹配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别担心,《商标法》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今天就来详细说说应对之策。
一、《商标法》划定的保护边界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由 “核准注册的商标” 与 “核定使用的商品” 共同界定。“核定使用的商品”,就是商标注册时经审查核准在指定类别里的具体商品。这两个要素如同鸟之双翼,共同构筑起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边界。
二、申报指南:巧妙应对 “缺位” 情况
(一)依类别标题与【注释】比照申报
当《区分表》中没有现成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时,我们可以借助类别标题和【注释】来确定申报类别。
就像 “坚果壳制工艺品”,第 20 类类别标题提到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注释】表明这一类主要包含由多种材料制成的某些制品,且 “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 是第 20 类标准名称。由此比照,“坚果壳制工艺品” 就该申报在第 20 类。
再看 “基因筛查服务”,第 42 类类别标题有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注释】指出包括 “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第 44 类 “医疗服务” 的【注释】提及 “与治疗病人有关的医学分析”。由于基因筛查可用于科研和医疗,所以 “基因筛查(为科学研究目的)” 应申报在第 42 类,“基因筛查(为医疗目的)” 则申报在第 44 类。
(二)遵循分类原则申报
要是依据类别标题和【注释】仍无法归类,就得按照分类原则来。
1、商品分类原则
- 制成品按功能或用途分类
对于制成品,一般看功能用途。比如手套,“手套(服装)” 因属服装申报在第 25 类;“防事故用手套” 作为救护器具在第 9 类;“医用手套” 是医疗辅助器具在第 10 类;“绝缘手套” 为绝缘用品在第 17 类;“家务手套” 属家务用具在第 21 类;“竞技手套” 是体育用品在第 28 类。像 “一次性手套” 这种不规范名称,得明确功能用途,如 “医用一次性手套” 在第 10 类,“家务用一次性手套” 在第 21 类。
- 多功能组合制成品按主要功能或用途分类
对于多功能组合制成品,依据主要功能来分。像 “带有图书的电子发声装置”,主要功能是电子发声,就申报在第 9 类;“带电子发声装置的图书”,主要功能是图书,应申报在第 16 类。
- 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按原材料分类
原料、未加工或半成品,通常按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比如 “建筑用金属衬板”,因 “金属建筑材料” 属第 6 类,所以它也申报在第 6 类;同理,“金属制人工鱼礁” 由金属制成,也在第 6 类。
- 多种原材料制成品按主要原材料分类
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的商品,一般按主要原材料分类。像 “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 按牛奶申报在第 29 类;“加奶咖啡饮料” 本质是咖啡饮料,申报在第 30 类。
- 构成其他产品部分的商品分类
如果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一部分,且正常情况下无其他用途,就与所构成产品分在同一类。例如 “电话机听筒” 是 “电话机” 一部分,申报在第 9 类。
- 盛放商品专用容器的分类
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一般与该商品同属一类。这里强调 “专用”,像 “专用化妆包” 专为盛放化妆用具设计,申报在第 21 类;“非专用化妆包” 则申报在第 18 类。
2、服务分类原则
- 综合判断服务类别
比照《区分表》标准名称,结合服务所属行业、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因素判断。比如 “广告片制作” 属广告类服务,在第 35 类;“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 是娱乐类服务,在第 41 类;“制作电视购物节目” 因属广告类服务,在第 35 类。
- 特殊服务分类原则
- 出租服务
出租服务通常与通过出租物实现的服务归为一类。例如 “出租电话机” 实现通讯服务,在第 38 类。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类似,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在第 36 类。
- 咨询服务
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一般和所涉及事物归在同一类,通过电子方式提供不影响分类。比如 “运输信息” 在第 39 类,“金融咨询” 在第 36 类,“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 同样在第 36 类。
- 特许经营服务
特许经营服务一般与特许人提供的服务在同一类。例如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在第 35 类,与商业管理服务归为一类。
掌握这些方法,当商标注册遇到商品或服务项目找不到的情况时,申请人就能有条不紊地准确申报,为商标注册之路扫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