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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了,是不是就可以任意使用了?这枚商标就永远属于我了?答案显而易见:不是。今天,就来给说说,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还要注意哪些事情?
1、注册成功后要尽快使用
《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核准注册后申请人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商标被“撤三”。
2、不得随意篡改商标
《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在使用商标过程中,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比例关系、组合关系;如果是彩色商标连颜色也需要保持一致。
3、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一旦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4、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一方,应督促商标权利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5、商标异议
企业在申请商标后应进行商标监测,发现近似商标,商标权利人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商标续展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商标有效期是10年,期满前需要进行续展,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办理续展,那商标就不在属于你了。